(上海市图学学会)
会员交纳会费是学会经费的来源之一,它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是学会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。会费来源于会员又用之于会员。为了建立和健全规范的会费收缴制度,按照学会章程的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 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和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,有利于增强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,激励会员和理事单位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,密切会员与学会之间的联系;
二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,提高会员自觉按时交纳会费的意识;
三、会费收缴时间:每年第一季度内收缴当年会费;
四、会费收缴额度和方式:
五、学会收缴的会员会费应纳入学会经费统一预算和使用,不得移作其它用途;
六、学会会费使用情况须向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汇报;
七、会费的使用范围及支出严格按照上级学会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执行;
八、未按本制度按时交纳会费的团体会员(理事)单位,将对其参加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进行限制;
九、本制度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实施。
上海市图学学会
2018年3月31日